关于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学生拟注销学籍的公示
日期:2026-09-17  发布人:jxjiao1  浏览量:2

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对在籍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于超出最长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未取得毕业(结业)资格的学生,拟予以注销学籍。

现将拟注销学籍学生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法定工作日,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拟注销学籍结果有异议,学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证件提交书面复核材料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门。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学校将依规履行后续流程,正式注销相关学生学籍,学籍注销后将同步上报教育部学信网,后续不再受理任何复学、学籍恢复申请。

 

联系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416-6086281

联系地址: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网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名单.xlsx



【收藏本页】